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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12-09
学校和医保局签订合同,学生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报销。有关比例如下所示:
1.在学校医院门(急)诊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
2.经校医院就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华侨医院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3.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急诊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4.见习期内在见习所在城市县级以上公办医保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就门诊所造成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5.假期期内或退学期内在户口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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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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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学校和医保局签订合同,学生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报销。有关比例如下所示:
1.在学校医院门(急)诊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
2.经校医院就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华侨医院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3.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急诊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4.见习期内在见习所在城市县级以上公办医保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就门诊所造成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5.假期期内或退学期内在户口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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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