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偿还的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金+本金 X 24%年利率 X 年份”的数额,那超4102过24%的部分,你就不必再还了1653。也就是,你总的还款金额只要达到7441元(1年以内,超过1年,追加月息2%计算),就可以不用再理会它了。如果未到达这个金额,那你还得继续还(实际上应该是7440元,加1元是确保超过)。如果你已经还了超过24%的部分追不回来了(比如,你已经还了7540元,那多还的100元就当喂狗、扔掉了,这是追不回来的)。至于超过36%部分的,更不用管它。它要是电话催收,告诉对方,你已经完成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了,如果对方不认同,请走法律程序。然后把它电话拉黑。注意要长期保存好你还款的证据(记录)。还有当时的借款合同(合同中如果有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你不用担心。但是,不违反现行法律的、不违背公俗良序的、未侵害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有效的)。
匿名用户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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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