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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刑事诉讼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4

    郑师傅要求“兴华利”支付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9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符合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标准为标准工资,不含***及节假日部分工资。因此,法院**终按照郑师傅主张的60元/天计算,为3960元(66天×60元/天)。指导案例-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6月20日发布)关键词民事/股东资格确认/初始章程/股权转让限制/回购裁判要点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初始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明确约定公司回购条款,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认定为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约定,支付合理对价回购股东股权,且通过转让给其他股东等方式进行合理处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四条基本案情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成立于1990年4月5日。2004年5月,大华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宋文军系大华公司员工,出资2万元成为大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大华公司章程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股权不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出售、转让。锡山区刑事诉讼案例

    每月都要召开由各中层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让各内设机构围绕绩效考核指标找差距。每季度都要召开由全院干警参加的绩效考核推进会,寻找工作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上述会议少则两三个小时,多则半天,而且每次会议的内容都大同小异,领导讲话也是老生常谈,浪费了业务庭室干警宝贵的办案时间。二是绩效考核几乎牵涉到法院所有部门的所有人员,就后勤部门来讲,像审管办、研究室、宣教科、***处、监察室、办公室等这些主要与文字工作打交道的部门,全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就是在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其平时所做的工作只是在为考核作准备而己。就业务部门来讲,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要为绩效考核而牵扯大量时间和精力。比如,要确保所办理案件的各项业务指标符合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不至于被扣分;要完成调研、宣传、信息、案例编报工作报送和发表任务;要参加***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等为完成本部门考核任务而举办的各种活动;要经常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沟通协调,确**业务庭在上级对口部门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废除绩效考核后,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将至少多出20%的时间用于办理案件。物力和财力方面:一是一些部门为了应付上级考核,临时突击编造大量虚假材料。锡山区刑事诉讼案例

    阅卷笔录可以以卷宗内容的顺序为准来制作,也可以按照起诉书所列明的证明本案的证据的内容来制作。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制作表格和思维导图的形式反映案卷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几个犯罪嫌疑人对某一事实表述不一致的时候,可以通过制作表格和图表的形式来反映证据之间的矛盾之所在。二、时间梳理刑事案件很多时候会由多个时间点由多名人员参与,形成多个事实,管中窥豹,只关注一个案件或分散的孤立的研究单个事实,很多时候难以窥探到案件的全貌。这个时候,制作案件的时间梳理文件或者表格就变得十分必要。时间梳理的方法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将人物和事件归纳整理成文。例如,2016年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第某卷第某页)当然,时间梳理也可以以某人为**,记录某人在何时做了何事。通过对整个案件的各个人物、各个时间在时间的角度进行梳理,可以直观的反映案件事实,甚至把握案件的**信息,为案件的有效辩护做准备。三、质证意见质证意见是辩论意见的基础。对刑事辩护不太擅长的律师往往会忽视质证环节,导致在质证阶段“全无异议”,而在辩论阶段长篇大论的结果。但若在质证意见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和证明的问题表示“全无异议”。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区分点:如果是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往往会编造各种理由进行辩解,例如坚持辩称是自己经营不善导致企业亏损而无法支付货款,或者以因自己货款被拖欠,同样被“跑路”的原因进行辩解等等理由。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难以认定的是对方的主观目的,也就是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经济***和合同诈骗的主要标准。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可参照:《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的规定,有限公司章程系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产生约束力的规则性文件,宋文军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的行为,应视为其对前述规定的认可和同意,该章程对大华公司及宋文军均产生约束力。其次,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和人合性的特点,由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作出某些限制性规定,系公司自治的体现。在本案中,大华公司进行企业改制时,宋文军之所以成为大华公司的股东,其原因在于宋文军与大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宋文军与大华公司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宋文军则没有成为大华公司股东的可能性。同理,大华公司章程将是否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作为取得股东身份的依据继而作出“人走股留”的规定,符合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和人合性的特点,亦系公司自治原则的体现,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第三,大华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属于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而非禁止性规定,宋文军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没有被公司章程所禁止,大华公司章程不存在侵害宋文军股权转让权利的情形。综上,本案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大华公司章程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锡山区刑事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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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律师首谈刑事拘留发布时间:2019-07-17来源: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1286对于刑事拘留?很多人都是很陌生的,当收到刑事拘留书的时候很惶恐,不知道该怎么办?据此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的潘卫斌律师给大家普及一下刑事拘留的相关法律内容,对于刑事拘留是这样说的。1.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刑事拘留/有什么程序?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3.刑事拘留/会关押在哪里?嫌疑人归案后,在送往看守所之前,一般会临时羁押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区,该区域有全程的录音录像,以保证办案的程序合法有效。锡山区刑事诉讼案例

潘卫斌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10年警察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1998起从事律师执业,以追求公正、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准则。执业中做到耐心解释、热情接待、据理力争。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的代理,和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比较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21日被无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为刑事案件**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