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采取分期付款或后付费等方式招揽业务,而国家商标局只有收到费用后,才会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另外商标注册到核准需要近两年时间,商标代理机构根本不可能替企业垫付费用、承担风险。如遇此情况,一定仔细核实商标注册证书的真伪。国家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公告是不收费用的,如遇有人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公告,要求提交企业及商标注册信息并汇款至某个账号,用作公 告及宣传费用。则一定要谨慎,这是以商标公告为名索要公告费的骗局。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已缴纳了相关费用,国家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 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不会、也不可能自已或委托其他组织收取公告宣传费用。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辨别真伪,谨防上当。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南京个人商标代理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办理结算的,须附送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南京个人商标代理商标代理组织信用评价办法由商标局另行制定发布。
在申请商标注册程序中,委托人更换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组织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申请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经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获得注册后,代理组织应作为该注册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委托人不再委托原代理组织办理有关业务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商标代理组织需要终止的,对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事宜应当与委托人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通知委托人另行委托,并及时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委托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
商标代理人变更,这是一种极为少见的情况,一般我们都不会对商标代理人进行变更。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代理人呢?大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以下讲解:首先,我想要告诉诸位的是,申请商标的客户,对原代理人服务不满意,希望变更代理人后,让新的代理人接手未完成的法律程序,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变更代理人。不过,想要找到一位合适的代理人,也是需要花点时间的。原代理人已经结业,由商标局发出明确的通知,告知说是该代理公司已经未继续经营,此时,处于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只能变更代理人来继续有关服务。企业原因:具体一点来讲,由于企业发生合并、兼并时,其中必然少不了会涉及到企业经办人的变化,从而需要将所有商标事务转由集团一直合作的代理人来处理,又或者企业自身还存在一些其它的想法。商标代理,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评审或者其他商标事宜。
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动,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依照法律的规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南京个人商标代理
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南京个人商标代理
商标代理人主要为企业从事以下代理活动:代理商标申请人在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投诉等法律事务。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要看是否有悠久的历史:商标办理周期很长,新申请需要至少1年半才会发证;变更、转让、合同备案、续展也需要近1年时间。历史悠久的代理组织已经成熟,不会象那些新成立的小所那样因短期的经营问题而倒闭,这样才能让您对所办商标放心,避免陷入一年以后拿不到注册证又找不到人,还投诉无门的窘境。南京个人商标代理